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 为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集团公司鼓励有商丘市域在建市政、房建项目的各分子公司积极申报“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至集团商务管理部。 联 系 人:张露 联系电话:0370-3121588  13503706775 附件:2.《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办法(试行)》                                                                                             商务管理部                                                      2022年9月29日       附件二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商丘市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 第三条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工程安全技术资料和工程现场综合情况进行评选。 第四条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且为在建工程: 第六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4、该项目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是商丘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八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所在地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2、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3、办理了施工许可及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5、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作方案,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7、工程施工扬尘防治落实“三员”制度,符合“六个百分之百”标准; 8、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各个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结论为优良; 9、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九条  企业申报“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填报《创建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备案表》,分别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区建筑业协会和市建筑业协会申请备案,没有成立市政行业(工程)协会的,向县、区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十条  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条件,由施工单位填写《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原备案单位审查。经原备案单位同意后上报至商丘市建筑业协会。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其中1~8项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申报资料目录; 2、《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含WPS格式电子版); 3、《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合同复印件; 5、工程项目创建“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作方案;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件复印件; 7、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复印件; 8、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15张(附文字说明); 9、能完整、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音像资料(时长不大于5分钟)一盘,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现场整体面貌; ②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情况; ③施工用电情况; 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 ⑤“三宝四口”“六临边”防护状况; ⑥脚手架、模板支架安设状况; ⑦沟槽基坑支护状况; ⑧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防护状况; ⑨其它能够反映安全文明施工亮点及特点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1、没有向所在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创建“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的; 2、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未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3、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4、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举报、投诉、曝光,并经查实的; 5、发生一般(含一般)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  6、施工现场存在扬尘等污染环境现象被处罚、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7、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未达到优良的; 8、申报材料或音像资料中有移花接木、弄虚作假现象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第四章 检查和评选   第十三条  市建筑业协会对申报备案的“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实行动态管理, 采取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参评项目情况组成若干专家组,每一专家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检查组成员在相关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评审专家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审专家所属单位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十五条  工程检查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监督等相关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施工现场; 3、查阅内业资料、审查反映工程全貌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音像资料; 4、对复查工程进行座谈及反馈意见;   第十六条  检查组长负责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市建筑业协会。 第十七条   评委评选 (一)市建筑业协会设立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商丘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委员出席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有效。 评审会议议程: 1、听取检查组长对检查工程综合评估情况汇报; 2、查看工程评估资料; 3、观看反映评选工程全貌及工程安全创优的音像资料; 4、评委评议; 5、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占评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工程当选,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八条  公示及公布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结果在商丘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由市建筑业协会正式发文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九条  对获得“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程项目的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市建筑业协会协会正式行文通报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晋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已取得“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不报、瞒报、漏报的;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经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 4、存在违法违规等其它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第二十三条  检查和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消工程检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创建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申 请 备 案 表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填写。 2.工程项目和单位名称均应填全称,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填写。 3.本表在开工后一月内,上报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本表一式三份,各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市建筑业协会存一份。       创建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备案表 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填写,连同有关申报资料上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区行业(工程)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由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上报至市建筑业协会。 2.工程项目和单位名称均应填全称。 3.本表一式二份与申报资料装订。  

 

各分子公司:

    为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促进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集团公司鼓励有商丘市域在建市政、房建项目的各分子公司积极申报“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至集团商务管理部。

    联 人:张露

    联系电话:0370-3121588  13503706775

    附件:2.《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办法(试行)》

 

 

                                

 

                                                                                           商务管理部

                                                                                            2022年9月29日

 

 

 

附件二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商丘市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

    第三条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市场行为、工程安全技术资料和工程现场综合情况进行评选。

    第四条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且为在建工程

    第六条  申报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4、该项目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是商丘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八条  申报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所在地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

2、工程立项、报建手续完备,符合工程建设程序规定;

3、办理了施工许可及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5、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作方案,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

7、工程施工扬尘防治落实“三员”制度,符合“个百分之百”标准;

8、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各个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结论为优良;

9、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九条  企业申报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填报《创建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备案表》,分别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区建筑业协会和市建筑业协会申请备案,没有成立市政行业(工程)协会的,向县、区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十条  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条件,由施工单位填写《商丘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原备案单位审查。经原备案单位同意后上报至商丘市建筑业协会。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其中18项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申报资料目录;

2、《商丘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含WPS格式电子版);

3、《商丘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报表》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合同复印件;

5、工程项目创建商丘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作方案;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件复印件;

7、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复印件;

8、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5寸彩照15张(附文字说明);

9、能完整、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音像资料(时长不大于5分钟)一盘,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现场整体面貌;

②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情况;

③施工用电情况;

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

⑤“三宝四口”“六临边”防护状况;

⑥脚手架、模板支架安设状况;

⑦沟槽基坑支护状况;

⑧施工现场安全通道防护状况;

⑨其它能够反映安全文明施工亮点及特点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1、没有向所在地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创建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的;

2、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未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3、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4、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举报、投诉、曝光,并经查实的;

5、发生一般(含一般)安全事故或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 

6、施工现场存在扬尘等污染环境现象被处罚、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7、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评价未达到优良的;

8、申报材料或音像资料中有移花接木、弄虚作假现象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第四章 检查和评选

 

    第十三条  市建筑业协会对申报备案的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实行动态管理, 采取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参评项目情况组成若干专家组,每一专家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检查组成员在相关专家库中按照回避原则抽取,评审专家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审专家所属单位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十五条  程检查内容:

1、听取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监督等相关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施工现场;

3、查阅内业资料、审查反映工程全貌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音像资料;

4、对复查工程进行座谈及反馈意见;

      第十六条  检查组长负责撰写检查报告,上报市建筑业协会。

    第十七条   评委评选

(一)市建筑业协会设立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商丘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委员出席三分之二及以上会议有效。

评审会议议程:

1、听取检查组长对检查工程综合评估情况汇报;

2、查看工程评估资料;

3、观看反映评选工程全貌及工程安全创优的音像资料;

4、评委评议;

5、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占评委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工程当选,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第十八条  公示及公布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评选结果在商丘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由市建筑业协会正式发文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九条  对获得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工程项目的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市建筑业协会协会正式行文通报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晋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  已取得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的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不报、瞒报、漏报的;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经验收评定为不合格的;

4、存在违法违规等其它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或超标准接待。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获奖资格。

    第二十  检查和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消工程检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二十  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  本办法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创建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制

 

   

1.本表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填写。

2.工程项目和单位名称均应填全称,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填写。

3.本表在开工后一月内,上报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市政行业(工程)协会或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本表一式三份,各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市建筑业协会存一份。

 

 

 

创建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申请备案表

商丘市安全文明示范性工地

 

 

申报单位:                           

工程名称:                           

        申报城市:                           

申报时间:                      

 

商丘市建筑业协会制

 

 

 

   

 

1.本表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填写,连同有关申报资料上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区行业(工程)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由县、区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再上报至市建筑业协会。

2.工程项目和单位名称均应填全称。

3.本表一式二份与申报资料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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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领导赴鸿雁谷置业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专项督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25个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应对汛期与高温叠加带来的施工安全压力,6月23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长华带领安全、工程、商务等部门负责人及房地产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赴鸿雁谷置业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督导工作。本次督导采用座谈汇报、现场核查、内业检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方式进行,鸿雁谷置业全体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座谈会上,鸿雁谷置业项目经理首先汇报了项目建设、营销、融资及安全管理现状、现存难点与下步计划;随后集团安全、工程、商务等部门负责人分别明确了安全管控检查标准。最后,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长华围绕正确政绩观讲授专题党课,强调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政绩,要求始终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重进度、轻安全的短视行为。结合当前高温多雨的安全形势及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他警示全体人员务必摒弃麻痹侥幸心理,时刻紧绷安全防线,并要求房地产公司要统筹安全、建设与经营工作,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围绕安全生产月工作,他提出四项硬性要求:一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二要紧盯深基坑、起重机械等高危区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实行隐患闭环销号;三要压实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严管现场交底、设备巡检及分包作业,整治无证施工、习惯性违章行为;四要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提升全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结合项目开发经营,他提出六项发展任务:一是拓宽多元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二是严格执行项目例会制度,量化节点考核、落实追责机制;三是细化岗位权责,消除管理盲区;四是建立全流程督办机制,提速项目建设进度;五是加强政企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六是丰富营销渠道,强化项目宣传力度。        会后,督导组深入施工现场,逐项检查基坑支护、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消防排水、高温防暑等关键点位,现场指出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标准与时限,要求立行立改、限期闭环。随后各条线开展内业资料核查,重点查验危大工程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设备维保检测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档案、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应急演练资料等,对资料不完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完成归档闭环。        鸿雁谷置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全面认领督导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逐项销号,持续深化安全宣教与应急演练,细化汛期及高温施工保障措施,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提升项目管控水平。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启动

       6月16日,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现场隆重举行。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田涛,集团总工程师刘金波,以及集团相关部室、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出席活动。        本次安全生产月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系统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启动仪式上,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田涛宣布活动正式启动,集团总工程师刘金波提出工作要求。        集团总工程师刘金波指出,安全生产是路桥行业的底线与生命线。针对集团项目“点多、线长、面广、风险高”的特点,以及汛期与高温季节叠加的严峻形势,他要求全体人员时刻保持警醒,并明确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安全”防线;二是压实全员责任,织密“责任安全”网络;三是聚焦隐患整治,守住“现场安全”核心;四是强化应急实战,提升“应急安全”能力。        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田涛强调,“安全生产月”是集中攻坚隐患治理的重要窗口期。各单位要紧扣主题细化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宣教培训与技能比武,不折不扣落实河南省委书记刘宁6月13日三门峡安全生产调研及6月15日河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安全生产月”为抓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牢安全红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随即开展消防演练实操。

集团总工程师赴省内多个在建项目开展综合检综合检

    为进一步夯实项目管理基础,从严把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管控关键环节,持续提升在建项目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026年4月13日至16日,集团总工程师刘金波带队,先后深入洛阳氢能源工业建筑项目、九江体育馆项目、信息产业园园区项目、玄武门大街市政项目、伊川S241省道公路工程项目、博爱县文化中心房建项目、博爱县抽水蓄能引水隧洞水利工程等多个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综合检查与现场指导。集团商务合约部部长李燕召及相关项目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与本次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组通过一线实地踏勘、与一线作业人员及班组长面对面交流、组织项目部座谈反馈、对接政府及相关业主单位负责人沟通等多种形式,对三家单位的七个项目在施工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风险防控、商务合约、成本管控、人员履约及收尾筹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关键工序、危大工程、隐蔽工程施工及成本核算合规性等内容,精准查摆问题并现场交办整改要求。结合各项目实际特点,总工程师刘金波在巡查调研座谈中提出以下六项工作要求: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夯实质量根基。始终将安全与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坚持环保优先原则,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扬尘治理等绿色施工要求,坚决杜绝环境投诉事件与违规行为。     二是聚焦品质提升,打造精品工程。常态化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与工序"三检制",以高标准管控体系打造经得起检验的优质工程。     三是规范运营管理,统筹进度与效益。强化内部协同联动,科学制定进度计划、优化资源配置,在坚守安全质量底线的前提下实现提速增效,推动进度与效益双提升。     四是紧盯收尾节点,确保圆满收官。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需统筹推进细部整改、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实施闭环管理,保障项目按期交付投用。     五是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政防线。严格执行分包管理、物资采购等制度流程,全体管理人员需坚守廉洁从业底线,项目班子成员应带头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管理氛围。     六是强化宣传赋能,深化技术创新。及时梳理施工亮点与节点成果,做好简报及影像资料报送工作;聚焦施工难点开展技术攻关与工艺优化,持续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     此次检查指导为豫西北区域项目后续建设明确了方向与重点。下一步,各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将严格贯彻集团各项管理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统筹推进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廉政及创优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面受控、有序推进,全力向业主交付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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