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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排水、供水管网及供热管网建设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河南省路桥有限公司怡通分公司
- 来源:河南省路桥有限公司怡通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3-11-21 15:17
- 访问量: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排水、供水管网及供热管网建设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河南省路桥有限公司怡通分公司
- 来源:河南省路桥有限公司怡通分公司
- 发布时间:2023-11-2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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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排水、供水管网及供热管网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应天路(京九西路-包河)雨水工程施工劳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劳务分包队伍。
1、工程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
2、项目概况:应天路(京九西路-包河)雨水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内容为沿道路修建3.4*2m雨水混凝土管渠,与其相交污水管道的设置,以及配套的检查井、出水口的设计。
3、本次招标范围:应天路(京九西路-包河)雨水工程的管道敷设及附属构筑物、混凝土管渠、路面破除及恢复的所有人工、机械、材料、周转性材料等除项目部提供主材外所有工作内容。
3.1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第一标段:管道敷设及附属构筑物、混凝土管渠、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全部工程。
4、发包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6、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具有劳务或市政/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公司。
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入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1)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所列单位;
(2)与河南省路桥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3)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7.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5同一单位只能授权同一代表人进行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8、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8.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8.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4、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9、投标申请人在 河南省商丘市国道105与木兰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南河南省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商务合约部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持第8条款要求文件报名参加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与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办公)
10、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以现金的形式缴纳。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提交的地点为:商丘市国道105与木兰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南河南省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人于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投标保证金只支持银行汇款,未能及时办理者以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参加投标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12、履约担保的金额:劳务中标价的10%。
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河南省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未能准时参加者,招标人将按照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14、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商丘市国道105与木兰大道交叉口往东200米路南河南省怡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 刘先生 18637035986
2023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