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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路局洛宁境干线公路11座桥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来源: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06-05 09:47
- 访问量:
洛宁县公路局洛宁境干线公路11座桥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来源: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06-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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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建的 洛宁县公路局洛宁境干线公路11座桥梁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11座桥梁拆除重建的所有人工、机械和材料,择优选定专业分包队伍。
1、工程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2、项目概况:
1)洛宁县公路局洛宁境干线公路11座桥梁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杨楼桥、东沟桥、纸房桥、长水东桥、下峪街桥、小铁沟桥、大铁沟桥、大凹沟桥、杜河桥、虎豹沟桥、虎豹沟口桥等11座桥梁拆除重建。
2)招标范围:该项目的11座桥梁拆除重建的所有人工、机械和材料,设计图纸和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3)标段划分:共分为八个标段。第一至七标段:老桥拆除、桩基础、上部梁板、桥面铺装等,第八标段:圬工外运、临建房建设、地方道路恢复。
3、发包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具有劳务及以上资质的公司。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1)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所列单位:
(2)与河南省路桥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3)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6.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5同一单位只能授权同一代表人进行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7、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7.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7.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4、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8、投标申请人在商丘市商鼎路与汇聚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商务合约部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持第7条款要求文件报名参加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公休日与节假日不休息,正常办公)
9、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以现金的形式缴纳。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12日上午09时。提交的地点为:商丘市商鼎路与汇聚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会议室 。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投标保证金只支持银行汇款,未能及时办理者以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参加投标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商丘市商鼎路与汇聚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项目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投标人未能准时参加者,招标人将按照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12、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商丘市商鼎路与汇聚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项目会议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139718658
2023年6月4日